台商回台上市 金管會提誘因
2004/07/13
金管會昨(12)日研商台商回台上市案,初步規劃採誘導方式,大陸台商若將資金匯回,將來匯出金額可以增加。金管會近日將與陸委會等單位會商。 繼證交法、會計師法修正案後,台商回台上市案已被金管會列為重點業務,昨天邀集證期局等單位會商後,將由證期局在本周四之前提出具體方案,再與陸委會等單位進一步協調。 金管會規劃,將把台商回台上市擴大層面到全球台商來台上市問題,至於台商籌資後到大陸投資,及大陸台商來台募資後可能涉及的限額問題,則另採配合措施。 在全球台商來台上市部分,包括直接來台上市或以發行台灣存託憑證(TDR)方式,金管會也將重新檢視現行規定,儘量排除障礙,以及吸引全球台商來台募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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