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彩 今須提星大證明
2005/01/31
教育部限臺灣師範大學校長黃光彩,最遲今天提出書面資料,證明他在新加坡大學具有四年教育行政經驗。教育部表示,黃光彩已經提出一份IBM和新加坡大學的合約,但尚未提出新加坡大學證明,今天是最後一天的機會。 教育部官員表示,黃光彩在給教育部的資料中,密密麻麻寫了好幾頁說明新加坡大學和IBM的計畫,證明他符合大學校長遴選資格。 但是新加坡大學校長給師大教授的信函明白寫著,黃光彩在新加坡大學任職的時間只有三年兩個月,後來這個專案計畫就脫離新加坡大學另成立私人公司。 教育部人事處表示,黃光彩表示還會補其他資料,至於他補提的是什麼、符不符合大學校長需有四年教育行政資歷的要求,等收到黃光彩提出的所有資料,並且開會討論後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