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月灣權責 各單位推拖
2003/11/07
頭城蜜月灣為北部著名衝浪據點,但頻頻有意外發生,縣府昨天開會,將請交通部確認管理權責,在未確認前,由縣府及東北角風景管理處共同負責安全維護工作。 位於頭城鎮合興理的蜜月灣,因地形關係,風浪較大,目前是國內北部衝浪的據點之一,每到假日,沙灘上聚集衝浪戲水的人潮,多年來陸續傳出戲水及衝浪溺斃意外,日前縣議員游祥德之子及友人,在此溺斃,當時海上進行搜救,卻仍看到許多人還在戲水衝浪,副縣長陳忠茂一氣之下,要求警方趕人。 蜜月灣的安全究竟誰該負責管理,縣府經過數次開會仍無結論,縣府昨天再次邀集觀光局、風管處、縣府農業、工商、法制單位,以及岸巡、海巡隊、縣警局、消防局等單位,針對權責劃分問題進行討論,不過,各單位都認為不是他們的權責範圍。 縣長劉守成表示,蜜月灣僅是權責未清有所爭議,不應因發生遊客溺斃而因噎廢食,將沿海兼具遊憩活動的海域全部嚴禁遊客進出,所以一定要討論出管理權責單位,才算解決問題。 縣府將報請交通部儘量確認海域權責單位,在權責未釐清前,暫時由縣府和東北角風管處共同管理,縣府和風管處要共同製作警告標誌,接洽紅十字會派志工支援安全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