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
2003/09/14
所謂CEPA,意指大陸與香港之間簽訂的「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意在逐步減少或取消大陸及香港間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促進兩地服務貿易自由化,並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 CEPA包括三個範圍:一是貨物貿易,簽訂CEPA後,273種稅目的香港產品進入大陸市場,可以享有零關稅待遇;到2006年,所有香港產品進入大陸,均可享零關稅待遇。 二是大陸提前對香港實現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開放大陸服務業市場;未來香港專業人士將可以在大陸執業。 三是投資便利化,減少投資限制。受惠的17項行業包括:管理諮詢、法律、會計、房地產服務、批發與分銷、建築業、醫藥、交通、物流等行業。 根據CEPA,落實初期,先開放製造業,其次為服務業,最後為投資相關限制的解除。據估計,自明年元旦起,大約有4,000多種香港產品分階段以零關稅形式進入大陸市場。預計零關稅措施將有助於吸引製造業自大陸回流至香港,可以為香港創造近9000個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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