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發出三天拘票
2004/08/23
雲林地檢署今天第三度傳訊雲林縣長張榮味,但張榮味仍未出面,地檢署依法今天對張縣長發出三天拘票,如再不到案,不排除發佈通緝。 雲林地檢署偵查林內焚化爐弊案,因有部分案情及相關事證,須由張榮味親自出面說明,但張榮味以請假方式避開地檢署的傳訊,到今天已11天均不知去向,只在昨天發出一份公開信向雲林縣民表示個人清白。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今天上午第三次傳訊張榮味,但至中午張榮味仍未出面,且也未與檢方傳達任何訊息。因此地檢署依法今天對張縣長開出拘票。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紹文表示,地檢署已對張榮味傳訊三次均未到庭,因此今天依法對張縣長開出拘票,三天期限如張縣長再沒出面,將不排除發布通緝。 林內焚化爐案被列為被告的地政局長歐啟訓,上午再度出庭應訊,腳受傷的歐啟訓拄著柺杖被人扶著出庭。他說,他只針對焚化爐地目變更問再說明而已。 這兩天張榮味有無可能出面?張榮味的家人表示,張榮味希望能與檢察官有一個平等對話機會,所以適當時機自然會出來,說清楚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