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黑牌」師資 將可合法
2003/07/31
教育部昨天通過兩項辦法,未來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可開設「中小學校」教育學程,及由廿三所大學與師範校院開設幼教學程,預定八月一日起實施。未來修畢教育專業學程五十學分以上者,可任教於國中與國小;目前七千多名幼托機構的「黑牌師資」,未來修畢所有幼教學程學分者,即可就地合法。 中教司長李然堯表示,未來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至少要有五名專任教師才可設立,開設的教育學程除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等四類外,也增加「中小學校」教育學程。 各類科教育學程應修學分數,中等學校、幼稚園教育學程均至少要廿六學分,國小、特殊教育學校教育學程至少四十學分,新增的中小學校教育學程至少要修滿五十學分,修畢中小學校教育學程者,可自由選擇參加國中或國小教師甄試。 李然堯說,為讓國中小師資培育合流,增加學生就業出路,原本以培育中學師資為主的台師大,已開辦國小教育學程,而以培育國小師資為主的台南師院與國立台北師院,也開辦中等學校教育學程,並於今年九十二學年起招生。 李然堯表示,教育部已協調包括文化大學、實踐大學、元智大學、朝陽科大、弘光科大、嘉南科大、崑山科大、台南女子技術學院、輔英科大與各師範大學等二十三校院開設廿六班幼教師資在職進修班,共可招生一千三百名,七千多名不合格幼教師資,但需分成幾年才能全部進修完畢,取得合格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