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張榮味
2004/08/13
雲林縣林內鄉焚化廠弊案案情升高,檢調上午兵分二路,搜索縣長張榮味虎尾住處及縣府縣長室,由於縣長請假,無法得知他對檢調動作的看法,帶隊搜索的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裕峰則在搜索兩個半小時後,將縣長張榮味88年至今的行程表帶回,對相關案情拒絕透露。 6月9日檢調針對焚化廠弊案發動搜索,約談雲林縣環保局長顏嘉賢及地政局長歐啟訓時,張榮味強調,焚化廠興建案,是中央政策,縣府辦理流程,均依相關法規處理,過程完全透明合法;上午他的幕僚仍表示,縣府執行中央焚化廠政策,並無違法失職。 本案原有環保局長顏嘉賢、課長阮雲生,及林內鄉長陳河山被收押,顏、阮兩人日前獲釋,自白收受建廠土地仲介費的陳河山仍在押。 近三年來,焚化廠建廠風風雨雨,從縣長、立委選舉,延燒到立法院、縣議會,背後涉及不同黨派政治角力,地方期待順利建廠,明年初啟用,沒想到檢調突然有大動作,且目標直指縣長,加上年底立委選舉登場,是否升高朝野政黨對抗,有待觀察。 根據檢方掌握事證,發現焚化爐建廠購地及合約內容有諸多不合理之處,疑有官商勾結,但縣府官員辯稱焚化爐民有民營,從購地到建廠不花政府一毛錢,何來貪汙、圖利,且焚化廠是執行中央政策。 焚化廠原訂年底試燒,雖然環保團體長期串連反對,但環保署決定不停建,加上水公司委託正修科技大學所做水質評估,顯示戴奧辛不會汙染鄰近林內淨水場後,消除建廠阻力,沒想到爆發重大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