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者報到 里長氣沖沖
2003/05/06
SARS疫情蔓延後,有不少自病例集中區回國的民眾,持居家隔離通知書到里長家報到,引起高雄市許多里長及鄰居抨擊衛生單位的政策錯誤,指衛生單位將責任「推」給里長,且事先沒告知里長,過於「獨斷」,令里長和鄰居恐慌。 衛生署為了防止感染SARS的旅客入境後將疫情擴散,四月廿八日規定,從香港、澳門、新加坡、多倫多等地來台的旅客,須自行居家隔離十天。 高雄市許多里長認為,衛生署及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要求旅客在機場拿強制隔離通知書後,要向居住地的村、里長或衛生所,或者向服務單位的主管「報到」,他們全然不知有這項規定,因此,有居民拿通知書到里長辦公室報到,里長不知如何是好。 楠梓區翠屏里長黃燕德指出,衛生單位的規定太過於「獨斷」,可能令社區感染率增高。 他說,里辦公室沒有體溫計等相關醫療器材,居家隔離的人到里辦公室報到,無法獲得任何幫助,他認為應該到衛生所報到,萬一真有病徵的話,衛生單位還可以馬上掌握患者所在,或是立即送醫。 有些里長辦公室的鄰居獲知,有人從SARS感染區回國後向里長報到,而將里長辦公室視為畏途,里長們更抱怨,他們不知道來報到的人當中誰有SARS的症狀,相對也令他們及鄰居的感染率升高,而且也可能提高社區感染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