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修宅補助 最高十萬
2003/03/15
台北縣政府社會局與原住民行政局分別辦理低收入戶住宅興修建補助、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家庭租屋補助,符合標準者可以向各鄉鎮市公所申請。 社會局人員說明,低收入戶住宅興修建補助即日起至卅一日受理申請,列冊一款低收入戶每戶最高補助十萬元、二款低收入戶最高補助七萬元、三款低收入戶最高補助五萬元。曾接受縣府補助興修建者,三年內不得再申請補助。社會局查詢電話二九六三四五六轉三六七八。 原住民行政局表示,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家庭的房租補助即日起至四月十五日受理申請,符合資格者,低收入戶者每月補助五千元、符合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的中低收入戶每月補助四千元、二點五倍者每月三千元。 原民局指出,台北縣原住民家戶房屋租屋率約有三成八,比一般民眾的租屋率百分之十三點九高,為照顧低收入戶原住民家庭去年起開辦租屋補助。條件為設籍本縣轄內之原住民家庭、未受政府安置於國宅或安置住所、平價住宅租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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