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造林經費 仍由農委會補助
2002/12/13
行政院農委會曾行文各縣市政府,要求自九十二度起,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自行編列預算,辦理全民造林所需新植獎勵金及育苗經費 ;但經南部八縣市共同反映後,農委會同意仍由該會繼續編列預算補助辦理。 農委會表示,九十三年度全民造林補助費照列,至於九十二年度補助費,因為總預算案已送立法院審議,未列該項補助經費,將在完成追加預算程序後撥補各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