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界建議 常設教學輔導團
2002/11/09
九年一貫課程教學輔團目前各縣市組織運作各自為政,致教改推動不同調,效果不一,昨天在台南市勝利國小舉行全國性的研討會,教育界人士建議在縣市政府教育局內成立常設性的教學輔導團,並編列固定人事與預算,落實推動教改。 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各縣市教學輔導團的組織目標和定位,混淆不清,各自為政,有的縣市稱為教學輔導團,有的仍沿用原來的國教輔導團,因教學輔導團沒有固定人事與經費,除了在教育局內有一位借調的幹事外,輔導團成員都由校長、老師兼任,許多教師說,他們除要擔任教學與行政工作外,還得擔負起輔導團創新、研究的重任,兩頭燒的結果,功能發揮值得商榷。 與會人員都建議由教育部成立九年一貫輔導團,定期到各縣市訪視,並加強吸收優秀輔導員,提供誘因與獎勵措施。 教育部國教司副司長陳昆仁表示,教學輔導團宜由地方政府訂定設置要點,讓輔導團在「有錢、有人」下正軌運作,教育部實施的「深耕計畫」會送輔導員出國進修,而下年度將設立教學創意獎,校長、老師都可提出教學創新理念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