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學分班 對外招生
2004/06/15
國立台灣大學93學年度第二學期「法律學分班」即日起對外招生,凡具學士學位以上,或二專、三專、五專畢業,且目前未就讀各校法律系所者都可報名,30日截止報名。 台大「法律學分班」預定招收二班,每班50名,開課日期自9月21日到95年1月,週六上課,寒暑假不上課。必修課程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商事法等,每科3學分;選修課程2~3學分,有實例演習,或依需要安排相關課程。修得必修課程18學分者,可獲頒推廣教育證明或學分成績證明。上課地點在台大進修推廣部推廣教務組(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07號)。 報名資格為學士學位以上,或二專、三專、五專畢業,且目前未就讀各校法律系所者,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格可至該校網站下載(training.dpd.ntu.edu.tw),30日截止報名,筆試日期7月10日,7月27日在該網站公佈錄取名單。 台大進修推廣部電話(02)2362-05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