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未宣誓就職張有文不算鄉代
2002/08/02
雲林縣東勢鄉新科鄉民代表張有文涉及贓車解體案,被法院判刑確定發監執行,昨天新任代表宣誓就職典禮中缺席。縣府民政局指出,依規定張有文因案無法宣誓就職,不具代表身分,依規定不需補選,東勢鄉代表會將少一席代表。 東勢鄉民代表張有文擔任代表期間,涉及一起贓車解體關說案,被依貪瀆罪判刑一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定讞。縣府民政局七月廿五日接獲公文及判決書後,依規定趕在任期結束前一天,七月卅日將張有文解除代表職務。 張有文雖連任本屆代表,卻因他上個月卅日入獄服刑。張有文沒能宣誓就職,也不具代表身分,無法行使職權。縣府民政局自治行政課長許木山指出,東勢鄉代會原有十一席代表名額,因張有文喪失代表身分,只剩十席。
相關文章
林志忠 寫出心得
斗六市代會補選 陳明章當選主席
村界調整案 林內撤回
鄉鎮市代會正副主席選舉 新人過半
苑裡三名鎮代 轉戰議員成功
水林鄉代會主席改選
縣府人事 小幅調動
轎車輪胎被刺破 疑與採砂有關
圍籬有礙觀瞻 市府今天拆除
焚化爐案 兩前鎮長無罪
報到日起不來 何旭充補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