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停車費佣金 市府讓步
2002/07/13
台南市路邊停車繳費委託代收措施一波三折,昨天二度上網公開招標,交通局長魏文輝表示,市府同意給予代收業者每張繳費單四元佣金,希望順利開放由民間超商、加油站、金融機構等符合資格單位代收,解決市民繳費不便問題。最快可在八月中旬、最慢九月實施,全台各地都可繳費。 台南市路邊停車迄今仍採人工開單、收費方式,全市僅有三個繳費點,駕駛人找不到收費員,還得開車至繳費點繳費,市民抱怨耗時費事,導致繳費意願低落。交通局統計,只有不到六成駕駛人在繳費期限內繳交停車費,其餘四成多因逾期遭催繳且罰款,拒繳率也相當高。 市長許添財五月即指示研議增加路邊停車收費點,並應開放給便利超商、中油或台塑加油站、郵局、銀行等金融機構代收,如果彩券投注站的設備及規模符合標準,也可代收路邊停車費。 交通局六月擬妥招標辦法,因每張繳費單市府都要支付手續費給代收業者,目前外縣市每張單子四元,台南市希望以代收金額百分之六為手續費標準,以免減少市庫收入,但領標的便利超商業者認為無利可圖,造成六月底招標流標。 統一超商業者指出,北、高二市等電腦收費系統已設定每單佣金四元,不可能為了台南市而改系統。魏文輝表示,基於方便在台南市收到停車繳費單的民眾,在全台便利商店都可繳費,市府同意退讓,改採每張繳費單不論金額多少,都以佣金四元計價,不再以停車費計算佣金。 魏文輝說,避免超商壟斷,市府採「限制性招標,複數性決標」方式遴選代收業者,銀行、加油站等也可代收,昨天上網公告,二十三日開標,得標者再由市府評選委員會進行系統測試,測試成功即可實施,預定最快下月中旬、最慢九月可由業者代收停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