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九職等以下公務員 可以小三通
2002/07/16
針對金馬地區爭取中央駐金馬地區九職等以下公務員可「小三通」赴大陸地區,陸委會已正式發函給各中央駐金馬單位,說明九職等以下公務「同意照辦」在案方式,以小三通往返中國大陸。 陸委會指出,陸委會在五月三日召開「中央機關派駐金馬人員申請赴大陸地區事宜會議 」,做成如下決定:一、設籍金馬滿六個月之九職等以下、且未涉及國家機密之公務人員,得由該主管機關事先造具名冊函送境管局備查,然後持憑機關同意函,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請專案許可赴大陸地區。 二、惟因福建省政府因屬行政院派出機關,所以其所屬公務人員申請赴大陸地區事宜,則得報請由行政院核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