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立托兒所 收托對象放寬
2002/07/03
「台北市市立托兒所收托自治條例」今天起生效,各市立托兒所一般兒童招生報名也於今、明兩天受理。若父母親其中一方是還無法設籍台北市的大陸地區人士或外國人,也可登記。 台北市社會局表示,這次修法變動的範圍,主要是對原本優先收托對象資格、順序有些變動,並增加家中有「兄弟姊妹中度以上身心障礙」的兒童,有優先入所的權益,使公立托兒所更符合優先照顧弱勢的精神。 社會局官員表示,要申請進入市立托兒所的兒童,父母親都要設籍台北市;若是單親家庭,或兒童的父母親其中一方是依規定尚無法設籍台北市的大陸地區人士或外國人等,將放寬他們的設籍條件限制,並可在今年報名時攜帶私章、戶口名簿及大陸地區或外國人身分證明文件,前往托兒所登記。 台北市立托兒所一般兒童招生報名登記作業,今、明兩天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在各市立托兒所受理,五日上午九時起假各所進行公開抽籤。今年全市所有市立托兒所共招收一千四百零八名小朋友,扣除已辦理招生登記的各類優先收托對象,一般兒童尚可托收九百七十七名,有意報名的家長事先準備好戶口名簿及父、母親的私章,直接到欲就讀的托兒所報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