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達案 葉素菲收押
2004/06/27
士林地檢署偵辦博達案,檢方認定博達董事長葉素菲涉嫌作假帳,為自己或他人利益侵占公司資產逾數十億元,昨(26)日依違反證交法、背信和商業會計法聲請羈押獲准。財務長賴哲賢被列為共犯諭令150萬元交保。 檢方援引的證交法第171條第2項,今年初甫完成立法,相關條文自4月28日公布實施以來,首度被援引。葉素菲因犯罪所得超過億元以上,一旦罪名成立,未來將面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期。 檢調懷疑,博達首季財報帳上現金63億元,根本是虛假灌水。且葉素菲為了營造公司資金充沛假象,疑以博達海外控股公司透過仲介,取得假「擔保信用狀」,向銀行抵押借款,再依約定,把借來的錢回存到放款銀行,美化帳面。 檢方表示,葉素菲涉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利益,而做出違背職務行為或侵占公司資產,且其犯罪所得逾億元,涉嫌違反證交法第171條第2項規定,將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500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罰金」。 檢察官邱智宏漏夜偵訊葉素菲和賴哲賢。檢方認定,葉素菲涉嫌刑法第342條背信罪和證交法第171條第2項、證交法第174條財報不實,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帳冊登載不實等罪嫌,昨天上午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在審理後,昨天下午2時裁定准予羈押。 檢方表示,博達現任財務長賴哲賢涉嫌協助葉素菲作假帳,編製不實財報,意圖為自己或他人利益,做出違背職務或侵占公司資產,被列為共犯,偵訊後,諭令150萬元交保。未來檢方有可能對賴做出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等強制處分。 在偵查內線交易部分,由於很多資料還在蒐集、分析中,檢調也將繼續比對、勾稽相關交易資料,以及可疑資金的流向,進一步追查葉素菲等人涉嫌內線交易的相關事證。 葉素菲向檢方供稱,帳上現金有47億元是由菲律賓首都銀行出具的Credit Linked Note,是衍生性商品用來買應收款帳,但檢方認為,應收帳款根本不可以列在現金帳上,葉涉嫌作假帳,透過海外假交易、塞貨方式,虛列營收,並認列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