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話 號碼可攜 得等3G
2002/06/08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電信法修正草案,其中明定第一類電信事業(固網及行動電話服務)應提供號碼可攜服務。不過,電信總局表示,行動電話要等到第三代行動通信(三G)推出服務,才會開始享有換系統業者,不需換號碼的服務。 電信總局指出,固網業者從五月廿日起開始提供號碼可攜服務。至於行動電話的部分,問題比較複雜,電信總局已委託顧問公司研究行動電話號碼可攜性可行性,年底將提出評估結果。 電信總局解釋,現行GSM第二代行動電話的設備已建置一段時間,市場已近飽和,若業者要提供號碼可攜性服務,必須再增購設備且重新建置可分享資料庫的建置,再投入建置成本,電信總局委託的研究即包括現行系統新增可攜服務需要多少成本、是否需使用者付費等問題。 電信總局表示,由於目前第二代行動通信系統業者對各家代表號碼(如0九三五是台灣大哥大、0九三七是中華電信等)都投入了不少廣告,業者對現有系統投資號碼可攜服務意願低。 在考量三G明年即有業者會推出營運,電信總局預計在三G上市後,推動行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初期會先做二G轉三G,這也是考量因五家三G業者中,有兩家沒有二G業務,為避免市場不平衡,應會先制訂第二代行動電話轉第三代行動電話的遊戲規則,也方便民眾逐步轉換更先進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