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濬發包 決併入砂石車道路
2002/05/02
竹山鎮公所昨天邀集相關單位商定,在濁水溪名竹大橋南岸下游闢設更妥善的砂石車運輸路線,經濟部第四河川局答應地方要求,未來發包河川疏濬工程時,應將設置砂石車運輸道路併入成本,完成施設才能動工疏濬。 鎮公所、警方在名竹大橋下游南、北岸河床規畫替代道路後,從上游外運風災疏濬土石的砂石車,雖然多數配合,但南岸替代的防汛道路動線,在竹山鎮中和里段遭居民反彈;鎮公所與南投縣砂石商業同業公會研商,在枋寮堤防段打通瓶頸,改在河床闢設臨時便道,昨天協商時獲得第四河川局同意後確定。 鎮長陳亮宏質疑,濁水溪上游在水里至集集段替代道路的路況不錯,下游竹山段路況品質差;砂石公會理事長陳銘豐說,差別是上游採收費制,有人負責維護,但收費制遭檢舉不法,檢調單位正調查中。 第四河川局管理課長姚嘉耀說,竹山段替代道路便道,只要由砂石公會協調業者組成管理委員會,提出合理收費辦法,並負責維護,送交河川局通過審核,申請闢路與收費應不成問題。 竹山鎮民代表林鴻棋、縣警察局交通隊副隊長邱勝雄都主張,第四河川局負責濁水溪風災疏濬工程,不應將砂石車外運土石造成交通、空氣汙染等問題丟給地方;在陳亮宏力爭下,姚嘉耀同意,未來執行疏濬工程發包時,將併計砂石車外運道路的成本,並要求包商施設完成才能動工疏濬。 姚嘉耀說,第四河川局正研議明年再開放濁水溪開採砂石,屆時每開採區由業者合組的聯合管理公司負責,將要求在採區兩岸河床,沿著堤防闢設砂石車運輸道路。 【記者陳正喜/水里報導】濁水溪與陳有蘭溪河川內十多處砂石場及砂石堆置場,未在上月底前清除,第四河川局昨天派員搜證後,將移送法辦;河川外的違規砂石場及砂石堆置場,由水里鄉公所查報請縣府處理。 濁水溪及陳有蘭溪自從辦理緊急疏濬工程後,河川內、外即陸續出現多處砂石場及砂石堆置場。河川內的砂石場及砂石堆置場,不僅製造汙染外,更影響行水安全,地方極為關切,數度要求河川局督促改善。至於,河川區域外的砂石場與堆置場引發的環保等問題,同樣遭到地方議論。 河川局說,河川區域外的砂石場、砂石堆置場,有的設在農地、山坡地或原住民保留地上,並非河川局的權責範圍,而由縣府指示相關鄉公所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