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電費緩繳 五鄉鎮市長拜會台電
2002/05/01
宜蘭縣鄉鎮市長聯誼會達成「緩繳」鄉鎮公所路燈電費的共識後,昨天下午會長宜蘭市長呂國華等五名鄉鎮長,拜訪了台電宜蘭區營業處經理郭仁聰,表達各鄉鎮市因財政困難,不得不「緩繳」路燈電費外,還希望台電不要另計逾期繳費的滯納金。 郭仁聰表示,他會把鄉鎮市長陳述的意見轉達總公司,由總公司裁決,雖然逾期繳費超過兩個月期限,台電可依規定斷電,但依他個人看法,台電應不致於斷掉鄉鎮市路燈的電源,畢竟這已攸關夜間通行的公共安全問題。 全國鄉鎮市長聯誼會為抗議政府財政劃分法,決定本月一日起拒繳路燈電費,宜蘭縣鄉鎮市長聯誼會則達成將「拒繳」改為「緩繳」較中性的抗議字眼聲援。 昨天下午三時三十分,宜蘭市長呂國華、員山鄉長黃評譿、三星鄉長吳順亮、冬山鄉長張秋明和蘇澳鎮長李坤山,一同拜訪了台電宜蘭區營業處經理郭仁聰和副經理蕭永寬。 呂國華等人都說,他們不是不願意繳交路燈電費,實在是財源不足繳不起,路燈電費必須轉做員工薪水等比較急迫的人事費用,等政府統籌分配款撥補後,他們會再補繳電費。 三、四兩月的路燈電費須於本月十四日以前繳交,否則得罰繳滯納金,呂國華等人認為鄉鎮市公所的財政已很困難,更繳不起這筆額外的滯納金,希望台電能同意減免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