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整治 決雇在地失業者
2002/04/1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第六工程所為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工作,決定委請各鄉鎮公所以永續就業工程的方式,雇用當地失業人家辦理崩塌裸露山坡地的植生綠化等整治工程,使崩塌山坡地早日恢復蒼翠面貌。 設在花蓮的水土保持局第六工程所,鑑於近幾年花蓮縣連續遭受碧利斯、桃芝等颱風災害,造成山坡地沖蝕崩塌頗為嚴重,不少山頭因土石裸露呈現光禿禿的景象,亟待加以整治以減緩繼續崩塌,避免下游發生土石流或因溪流河床土石淤積。 該所因限於人力、物力,對崩塌的山坡地無法迅速展開整治工程,決定採用政府開辦的永續就業工程方式,委由當地鄉鎮公所清查轄內的崩塌山坡地,估算進行植生綠化所需的人力及經費,由該所核撥工資及經費補助,交由鄉鎮公所負責辦理整治作業。 據該所表示,採用永續就業工程方式辦理山坡地整治,由鄉鎮公所雇請當地失業人家,利用當地原生的植物作植生材料,進行崩塌地的植生綠化作業,不僅能增加當地的就業機會,崩塌地也能早日獲得復育,更能落實水土保持工作。 最近該所分別與各鄉鎮公所就崩塌地整治復育計畫,展開連繫協調,獲得各鄉鎮公所的支持,決定於下月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