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檢舉資訊服務不當收費
2002/02/01
獨家提供台股證券交易資訊的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遭人檢舉濫用股市資訊服務市場獨占地位,逕自調高股市交易資訊的使用費用,案經公平交易委員會受理後,由於委員會遲遲無法決議是否依違反公平法處分證交所及櫃檯買賣中心,昨經主委黃宗樂裁定,近日將舉行公聽會,徵詢證交所及股市資訊使用者的相關意見。 公平會是在去年底受理資訊系統業者的這宗檢舉案,指證交所做為提供上市證券交易資訊的獨占事業,卻逕自調高利潤,要求資訊廠商按月除需繳交「固定費用」外,還得按傳輸種類不同,如數據專線或撥接線路、網際網路、行動電話、行動數據或調頻副載波等型態,每種分別額外加收十萬元不等的「變動費用」,由於證交所用同一套股市資訊,卻僅因使用者的資訊業者自行提供不同傳輸服務,就必須支付額外費用,因此證交所遭外界質疑濫用市場獨占地位,搾取下游資訊商的利益。 公平會部分委員認為,證交所及櫃檯買賣中心,都是國內唯一依法設立供有價證券集中競標買賣場所為目的的法人機構,對於撮和委託買賣有價證券產生的相關交易資訊,對資訊廠商而言,證交所確屬「上市證券交易資訊供給市場」的唯一賣方,且以此獨占地位來增收各項「變動費用」,確有可議之處。 【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將針對台灣證券交易所濫收資訊費用一事舉行公聽會,對此,證交所表示,相關收費標準、方式都經過報備,主管機關核准後才實施,絕對沒有「濫用市場獨占地位」任意調高利潤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