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 財部兩理由支持覆議
2002/02/04
行政院究竟要覆議還是再修正財劃法?財政部高級官員昨天說,要到今天以後才會明朗。不過,行政院有足夠理由對馬英九版的財劃法修正案提出覆議,一是財劃法條文修正有瑕疵,形成財劃法互相矛盾和衝突;二是修正案沒有訂定施行日期,造成行政院窒礙難行。 財政部高級官員昨天說,財政部已分析財劃法修正案究竟提覆議或重新修正兩項方案的利弊,呈報行政院,由行政院決定如何處理,但財部明顯支持提覆議。 官員說,台北市長馬英九在去年底提出的財劃法修正案,因為時間匆促,也未兼顧中央對財政能力較差縣市的平衡和調劑功能,修正案本身有很大的瑕疵和問題。無論是提覆議或重修財劃法,都必須儘快解決馬版財劃法修正案造成的問題。 【記者吳敏顯/宜蘭報導】行政院長游錫堃昨天表示,立法院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是 「挖東牆補西牆」,他前天已指示相關人員審慎研議,今天或覆議期限屆滿前提出因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