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普合併康柏 歐盟批准
2002/02/02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一月卅一日批准美國惠普公司與康柏公司合併案,執委會認為該案沒有違反公平競爭之虞。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通過全球最大規模的資訊科技業併購案,讓惠普科技、康柏電腦二家企業可將管理資源投入於說服股東、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其他國家主管單位,讓這樁併購案順利過關,也提供了企業應儘早和主管單位配合的啟示。 這是繼歐盟執委會去年否決奇異電氣(GE)和霍尼韋爾(Hon-eywell)併購案後,首次批准二家美國企業合併。當時,這樁已在美國過關的併購案,卻遭歐盟執委會封殺,使歐盟執委會飽受美國政府和若干美國國會議員抨擊。 惠普公司創辦人之子華特‧惠立特接受紐約時報訪問,首度公開表達反對惠普收購康柏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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