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源鏡涉賄選 檢方求刑六月
2002/01/19
苗栗縣頭屋鄉象山村前第十鄰長劉源鏡,送蘋果禮盒涉嫌賄選,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廖啟村昨天提起公訴,具體求刑六個月徒刑。 苗栗地檢署昨天起訴劉源鏡(六十一歲),與先前所起訴的象山村第十六鄰長許有福(七十二歲),被控平日都沒有送禮給居民,選舉到了才送蘋果禮盒涉嫌賄選,二人所拉抬的候選人並不相同。 廖檢察官說,選舉是民主政治的重要表徵,而賄選實為敗壞選風主要根源,法務部頻頻在媒體為反賄選宣導,地檢署也一再宣導政府查賄的決心,但仍有置若罔聞,影響選風甚鉅。 地檢署偵辦蘋果禮盒賄選案,檢察官張文傑、廖啟村指揮調查局苗栗調查站,及苗栗警察分局查賄人員,連著數天搜索、約談,從深夜到清晨,經深入查證,展現企圖心,查獲分案偵辦起訴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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