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園防恐嚇勒索 中市警教戰
2003/06/17
又逢幼稚園招生熱季,台中市警方今天上午提出幼教業者應對歹徒恐嚇勒索的教戰守則,指出這些歹徒多是虛張聲勢,建議幼教業者除了加強錄音、監視和保全等措施,也要強化員工應變訓練,並和警方密切配合。 台中市警五分局長林應說,近年來每逢幼稚園招生或開學之際,都有歹徒假藉黑幫份子或槍擊要犯等名義,打電話或寄發信件向幼教業者恐嚇,甚至在書信中夾雜如子彈、照片,或放置汽油彈嚇唬幼稚園業者,希望達到勒索財物目的。 他表示,經警方分析,真正逃亡的要犯,不會去找幼教業者下手,恐嚇幼教業者的歹徒,反而是生性怯懦、非以肢體暴力行為加害被害人的類型。 林應強調,歹徒勒索對象,不會只針對特定業者,而是如同散彈打鳥,或曾勒索得逞後食髓知味再犯,因此業者應共組聯合防護網,或透過如幼教協會等組織做代言人,業者也要訓練員工應對處理歹徒勒索的應變方法,讓歹徒體會到犯案風險高且不易得手,才會放棄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