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家親生女童 將列中輟生
2002/09/05
桃園縣黃家、梁家抱錯嬰兒案,縣政府社會局昨天調解沒有結果,黃家親生女兒(梁家養育女兒)學籍問題遲遲無法解決,黃家考慮送到私立小學或請家教上課,梁家則要求黃家將養大的女童送到轄區的觀音鄉崙坪國小上課,否則將對黃家提出告訴,因為女童已連續第四天缺課,崙坪國小下午通報縣府教育局列為中輟生,由相關單位協助決。 梁家上午重申,基於維護小孩就學權利和認祖歸宗兩大前提,絕對會對黃家提出告訴,細節正和律師研究中,這幾天儈有進一步動作。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表示,崙坪國小梁姓學生今天仍未到學校上課,學校要將梁姓學生報為中輟生,教育局收到學校通知後依中輟生通報處理程序,會將梁姓學生列為中輟生名單;不過,教育局也表示,未去上學的梁姓學生並非不知去向,也不是不知道中輟的原因,這件中輟生個案,可能是全國最特別的個案。 目前,黃、梁兩家的女兒都在黃家,黃家以DNA鑑定結果帶回親生女兒,不讓她再回梁家,但梁家則以法院未判決前其仍為女兒監護人為由,要求黃家歸還養育十年的女兒,兩家協調不成,對對方都不諒解。 黃家因擔心親生女兒上學後梁家人帶走,開學後未送女兒到觀音鄉崙坪國小上課,由於星期一至今已第四天,學校依規定要將梁姓學生報為中輟生,同時通報觀音鄉強迫入學委員會通知梁姓學生的監護人送孩子到學校念書,依規定,若學生監護人遲不送孩子到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強迫入學委員會在經過通知、警告等程序後,可以對監護人罰鍰。 但梁姓學生的監護人觀音鄉梁姓村長並非不讓女兒上學,而是女兒在親生父母那裡,親生父母雖有幫女兒向學校請假,但學校以請假的非學生的監護人而不認定有請假,事情弄得相當複雜。 桃園縣黃姓、梁姓縣民的妻子,81 年 3 月間同一天先後在中壢市范揚乾婦產科生下女嬰,出院時陰錯陽差抱錯對方女嬰,養育 10 年餘,去年黃家夫妻發現女兒血型和自己不同,經 DNA 初步鑑定才確認女兒非他們所生,確認住在觀音鄉梁姓夫婦養育的女兒,才是他們的親骨肉,去年 10 月向桃園地院民事庭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 兩名小孩目前均暫由黃家夫婦撫養,由於黃家養育的女兒(梁家親生女)原來就讀中壢市一所國小,因此學籍處理上,並沒有多大問題,但梁家養育女兒(黃家親生女)先前就讀觀音鄉一所小學,暑假期間孩子到黃家生活以後,就沒有回梁家,而她的學籍還在觀音,形成就學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