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津貼申請書里幹事將送到家
2002/05/30
中央開辦老人津貼,即日起台北市各區公所里幹事,將主動送合格者申請書表送到長者家中。受理申請期限為6月3日至8月31日,合格者將追溯至今年1月1日起發放津貼,每人每月三千元,預計台北市有七萬6658位長者受惠。 台北市社會局長陳皎眉上午說,「敬老福利生活津貼」 (老人津貼)適用對象,包括長者年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最進三年內每年居住超過 183 天,得請領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每月三千元,但已領取身心障礙津貼、榮民就養等其他津貼者不在適用對象。據統計,台北市符合申請資格長者約占全市長者人數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