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公有空攤位 招租
2003/03/14
有意進入本市公有零售市場營業者的機會來了!市府建設局市場管理處為求公有市場發揮更大使用效率,並為社區民眾提供更完善服務,特將空攤位公告推出,受理申請使用。尤其目前占用道路營業的攤販,可以利用此次機會申請進入市場營業,可免妨害交通並取得合法攤位營業。 市場管理處表示,此次公告受理之攤位包括楠梓、左營、鼓山、旗津、鹽埕、前鎮、小港等區之公有零售市場空攤位共計三百零三攤,自本(九十二)年三月十九日起至四月一日止,上班時間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於各市場管理員辦公室受理申請登記,申請人須年滿廿歲或未成年已結婚者並在本市設籍六個月以上,但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的親屬以申請使用一攤舖位為限。登記時,須攜帶身分證(含影印本一份)、全戶戶籍謄本一份及印章。有意辦理申請者,如需進一步瞭解詳情,請洽市場管理處電話:(07)725-7163 或派駐各公有零售市場的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