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長:國立大學設分部須自籌經費
2002/12/20
教育部長黃榮村昨天前往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大學校院設分校、分部現況,有的立委指責教育部既推動大學整併,又放任大學設分部,政策互相矛盾,但頗多立委紛爭取教育部支持在選區設立大學分部,對此,黃榮村強調,政府財政有限,國立大學校院設立分部必須自籌經費,若學校沒錢,一切免談。 教育部長黃榮村指出,國立大學分部土地取得,必須符合教育部政策,應由地方政府或土地管有單位或私人一次無償提供,並變更土地所有權人為國有,管理機關登記為學校的原則,已核准設立的大學分部,經費來源原則仍由各校自籌,且不得影響校本部的校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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