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級古蹟 司博館妾身未明
2005/09/24
被選為司法博物館館址的「原台南地方法院」,近來除了司法單位舉辦活動之外,一般人少有機會接觸這座具有二級古蹟身分的日治時期巴洛克式經典建築;這主要是因為沒有人力照顧,因為司法博物館的編制還卡在立法院尚未審議的司法院組織法中。 台南地方法院院長翁慶珍表示,在司法院組織法中,將納入成立司法博物館,不過,司法院組織法仍在立法院,司博館在沒有取得法源依據之前,沒有辦法編制人力;等司法院組織法通過後,就可以很快籌設司法博物館的成立。 成立司法博物館是民國88年全國司改會的共識,並成立籌備委員會,開過10多次會議,台南地方法院也成立了執行工作小組,翁慶珍表示,目前已為原台南地院搭了棚架、做局部解體調查,也做了先期規畫。先期規畫主要目標有:見證台灣司法演變的歷程;賦予古蹟建築新生命,讓大眾認知司法空間的特質,並欣賞日治時期法院建築之美;兼具寓教於樂與休閒旅遊功能的博物館。就等司法博物館取得法源。 至於是否開放一般民眾參觀這座古蹟?翁慶珍表示,因為在維修當中,為了安全及人力調配的考量,目前只局部開放,接受團體申請利用周六、日參觀,還有每個月1~2場的法律講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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