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戴奧辛標準 依用途制訂
2002/07/16
戴奧辛濃度較高的土地將可作為住宅及商業用,但不能種植食用作物或畜牧用途;環保署將在一年內建立完整台灣地區土壤背景資料後,針對農地、畜牧用地、住宅區、商業區、公園等不同用途,制訂不同的土壤戴奧辛濃度標準。 環保署環境檢驗所針對國內農田土壤中戴奧辛濃度進行調查,發現有彰化、觀音、新莊及八德四處測站的土壤中戴奧辛濃度超過加拿大農耕地土壤標準,每公斤十奈克毒性當量。 但我國土壤汙染管制標準只針對鎘、銅、汞、鉛、鋅等五項重金屬項目,制訂一般土壤及供食用農作物兩種標準,至於戴奧辛、有機化合物、農藥、多氯聯苯等項目,則僅針對所有用途制訂單一標準--每公斤一千奈克,而未針對農地訂出較嚴格標準。 以加拿大、紐西蘭、荷蘭、德國為例,就針對住宅、農耕地、畜牧業、兒童遊憩區、商業區、公園等不同用途土地,訂出不同的戴奧辛濃度標準,如加拿大及紐西蘭的住宅用地土壤中戴奧辛濃度標準為一千奈克,但農耕地的戴奧辛濃度卻嚴格限制為十奈克,瑞典則規定所有用途土壤的戴奧辛濃度標準都是十奈克。 環保署坦承,目前「一種標準適用所有用途」的管制方式並不理想,且一千奈克的管制值也屬較寬鬆的標準,該署在各種土壤汙染相關研討會中,就經常接到學者的意見,建議應針對不同土地使用用途制訂不同標準;但要訂不同標準的前提是,必須完成各地區土壤中戴奧辛濃度的背景值調查。 環保署水質保護處副處長林建輝表示,該署針對各地土壤的戴奧辛濃度背景值調查已進行了一年多,並已完成中、北部調查,需要再一年的時間來進行南部及東部的調查,等調查全部完成,即可順應國際管制趨勢,針對不同用途,制訂不同的戴奧辛濃度標準。 為確保食米等食用作物不受戴奧辛汙染,環保署也表示,將在未來與農委會及衛生署的跨署協調會報中,建議制訂食米、蔬果、乳製品等食物的戴奧辛含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