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草案朝野協商軍公教全薪八折納保確定第二、三類保費不調漲
2002/05/31
立法院昨對全民健保法修正案擴大費基案朝野協商,第二、第三類被保險人保費不調,軍公教人員維持八折全薪納保。 鑑於健保財務日益捉襟見肘,衛生署此次提出健保法修正條文,以擴大費基為基本訴求;有關條文原已在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通過一讀,但送院會討論時,因親民黨部分立委有「異」見,而改成朝野協商。昨天,各黨派委員進行第三次朝野協商之際,健保法第二十三條有關第二、第三及第六類被保險對象的保費計算是否調高,爭論不休。 立委侯彩鳳表示,鑑於經濟不景氣,國民黨團堅持第二類被保險人 (即職業工會勞工 )不宜再調高保費;立委高明見則認為,軍公教人員若以全薪打八折計繳保費,反而比勞工平均負擔保費為高,他要求一年內把軍公教人員自負額比率由四成直接降為兩成五。但立委林惠官則強調,第二、第三及第六類被保險人都是經濟弱勢團體,若賦予衛生署行政裁量權,所謂「得視保險對象的經濟能力調整」,分明是幌子,他不也認為衛署只會調高每個月三十元的保費而已。 據瞭解,親民黨立委的底線是前述三類被保險人,頂多每個月調高十元保費,中央健保局總經理張鴻仁也表示認同;但後來,參與協商的親民黨立委卻臨時「走人」,以致協商破局。但包括立委張蔡美、林進興等委員在協調後,不得不讓法案「回到原點」,包括第二、第三類被保險人保費將在一年內不得調高保費,第六類被保險人則應適度調低,以避免失業人口反而負擔較高保費。 對此結果,衛生署官員頗為錯愕,因為按照通過的軍公教人員全薪納保及拉大投保級距,一年只能增加一百一十億元保費收入,更嚴重的是,當時該署提出修法是為了各類被保險人保費負擔的公平性,如今為了某些人的利益,反而讓全局「破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