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上應掛有衛生管理人員結業 證書
2002/03/06
即起走進台北市任何一家KTV、電影院、旅館及溫泉浴室等公共場所時,最好先看看牆上是否掛有衛生管理人員的結業證書,以維消費的衛生安全。 為落實營業場所衛生自主管理,台北市衛生局要求理髮美髮美容業、旅館業、娛樂業、電影院、游泳池及浴室三溫暖業等六種行業,每個營業場所至少擁有一位經訓練合格的衛生管理人員,為營業場所的公共衛生做好把關工作。自八十三年度至九十年度止,共有經測驗合格者五千五百十九人。 目前經衛生局列管的台北市營業場所共計兩千七百零二家,若以已取得資格的衛生管理人員計算,平均每家均可分配到兩人,足敷所需。問題是,近來經濟景氣低迷,業者及從業人員更替頻繁,加上部分業者有意儲備衛生管理人員,培訓需求仍多,衛生局因而持續開班培訓。 衛生局主任秘書蕭東銘表示,去年九月六日台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實施之日起,每個營業場所即應聘任一名以上衛生管理人員,但受限於人力資源短缺,並未強制執行,俟今年九月六日該自治條例公告實施滿一年後,再貫徹執行,凡未設置訓練合格之衛生管理人員者,即處負責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蕭東銘說,預計三月二十三日起開辦的十二班次衛生管理人員訓練課程,課程內容涵蓋營業場所環境衛生管理、營業場所相關法規及衛生自主管理制度、急救法與實作、消毒法與實作、病媒防治、水質安全與檢測、傳染病防治等,有意報名參加者,可電(02)27287118向衛生局二科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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