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可交易公債期貨 不得逾匯入餘額三成
2003/12/30
公債期貨新金融商品明年1月2日上市,證期會昨(29)日決定,放寬有避險需求的外資,可以參與國內公債期貨市場交易,但不得超過匯入餘額的30%。證期會說,配合明年1月2日的公債期貨上市,昨天增修訂相關條文,同意華僑及外國人已持有國內債券部位(不含附條件交易)且有避險需求者,得依據現行規範,參與國內公債期貨市場交易。這項措施有助深化外資投資國內資本市場、活化外資資金多元化,並帶動公債期貨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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