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烈:金融業授信 應考量公司治理
2003/04/09
財政部金融局局長曾國烈昨(8)日強調,「銀行授信最重要的不是拿擔保品,而是拿未來的現金流量來償還其貸款」,因此金融業授信或投資皆應考量企業公司治理的良窳。 保險司司長魏寶生說,保險司已委請壽險公會草擬保險業適用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而且4月底過後,也將向證期會「挖角」專門負責公司治理方面的尖兵到保險司服務,推動公司治理。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昨天舉辦「投資選股和公司治理」座談會,邀請曾國烈和魏寶生擔任貴賓,加上參與座談的財政部次長陳樹及證期會主委丁克華,凸顯財政部改革企業決心。 曾國烈強調,銀行的公司治理雖有賴銀行自律、市場制約及主管機關監督三大支柱形成,但促進整個銀行自律才是最重要的根本,而銀行董事會和高階經理人對銀行負有最終責任,董事會須負起即時改正缺失的責任。 曾國烈說,透過市場力量誘使企業建立公司治理機制,比透過法律來得有效,投資人若投資公司治理較好的公司,會促使企業高階管理者體驗唯有改善公司治理才能順利從市場取得資金。 公司治理簡單一句話,就是「對待小股東要公平」,曾國烈強調,如何避免公司管理階層因為管理者角色的方便性,而對小股東不公平,這是必須關注的議題。 曾國烈提到,銀行體系是整個經濟體系風險的承受者,應該是最關心公司治理的單位,因為工商企業公司治理做得愈好,企業負責人掏空公司的機會就愈少,銀行所面對的問題和風險也會相對下降。 銀行在授信和投資過程中,曾國烈認為應該將授信和投資對象的公司治理品質,列為重要的參考。公司治理好的企業,財報透明度和可信度相對提高,大家希望改變過去授信以擔保品為主的觀念,也才有可能性。 曾國烈說,銀行本身應依據巴賽爾銀行監理委員會在1999年9月公布的提升銀行的公司治理準則,建立公司資訊透明化機制,確立公司策略目標和企業價值,建立並執行明確的責任制度等。
相關文章
診斷弊病
從博達案談公司治理
新利率期貨商品 上市
公司治理協會辦研討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成立
落實公司治理 創造企業價值
衝刺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明年建立評鑑制度
魏寶生暫兼代財部主祕許虞哲調中區國稅局長
公司治理論壇 今在台大舉辦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