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基金將撥500億 供研發貸款
2002/03/05
行政院經建會委員會議昨(4)日決定,未來五年內,政府及公營機構將優先採購國內創新產品,行政院開發基金並將提撥500億元,推動研發貸款,以發展國內高附加價值產業。 經建會委員會議昨天通過經濟部提報的「高附加價值產業推動方案」,鎖定積極推動半導體、影像顯示、數位內容及生物科技等四項核心優勢產業,並規劃寬頻無線通訊、資訊家電、設計產業、研發服務、技術交易服務、平面顯示器製造設備、高科技紡織及奈米技術關聯等產業,推動高附加價值發展策略,預期上述產業產值占製造業比重將由去年的23%,至2006年提高至50%以上。 委員會議也要求,經濟部在今年12月底前規劃完成個別產業具體發展措施。工業局規劃,預定到2006年,半導體產值將增為1.5兆億元,影像顯示產業產值增為1.3兆元,數位內容產業產值為3,700億元,生物科技產值為2,500億元。 經建會副主委何美玥表示,這項方案其他重要立即執行措施還包括:一、由政府公共建設預算建置國家級台灣設計中心,搭配運用科技預算提升設計能量的國家型計畫;二、以國家館方式參與國際新興產業大展,以塑造台灣高附加價值中心形象;三、邀請國內外知名產業,聯合規劃我國未來10年產業發展的營運模式;四、推動寬頻業者進行工業區網路佈建,以推動寬頻到廠整合服務;五、研修科技替代役法令,鼓勵應屆畢業役男加入創新研發工作。 為鼓勵國內創新產品發展,這項方案明訂,將研訂政府機關與公營機構優先採購創新產品或服務要點,使政府成為創新產品的國內先進市場。何美玥表示,創新產品需要市場支持,國內市場可作為相對較大的市場,因此政府可優先做為創新產品採購人。 何美玥表示,政府優先採購國內新創產品,並不會違反採購法規定;她表示,我國日前才參與國際政府採購協定,依規定,在未來5年的緩衝期內,國內外相當產品價差在3%的情況下,我國仍可以政策導向優先採購國內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