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業擬收取比稿費
2004/05/31
廣告業遇到不景氣,同業削價競爭,毛利漸薄。為突破廣告公司營運困境,台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4A)考慮向客戶收取「比稿費」,期望客戶重視智慧財產權,以求降低廣告公司的營運成本。 4A是國內廣告代理商重要的代表組織,現有33個會員,日前召開月會,台灣第一大廣告代理商智威湯遜公司董事長林文河建議,4A成員遇到廣告客戶要求比稿時,希望客戶能夠付出一筆「比稿費」。 近年來,廣告業在產業外移及經濟景氣不佳下,企業客戶首先刪減廣告預算的支出,致使廣告市場規模由一年上千億元下滑到800多億元。為爭取客戶,廣告公司互相比稿,比完稿再殺價,由最低價獲得客戶認可,使得廣告公司的毛利率大幅減少。 4A理事長、台灣電通資深副總經理陳榮明指出,4A會員遇到客戶要求比稿的次數頗多,廣告公司為了比稿,投入的製作費一次達20至30萬元。如果一家廣告公司中選,對於其他家出錢出力的公司來說,相當不公平。
相關文章
林文河換跑道 轉調華威葛瑞
4A理事長 陳榮明出任
陳榮明榮任4A理事長
廣告代理商公會 利躍龍 當理事長
陳榮明出任4A理事長
阮世聞任第十屆4A理事長
智威湯遜 去年再稱霸
投入最愛 提升創意水準
年菜商品熱賣 動腦雜誌解密
舊報紙換面紙 今天有一場
JWT AsiaPacific Office of the y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