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決打造風鈴館 鬧區舊派出所將改建
2005/01/27
打造第一座風鈴展示館!屏東縣文化局、社會局昨天與殘障團體推出一系列的新春愛心風鈴進行義賣,同時宣布將整建屏東市鬧區舊派出所,改建為第一座風鈴館,展現「墾丁風鈴季」所搜集的上百個風鈴,文化局長徐芬春更表示,為讓屏東市容更加美麗,除了愛心風鈴館之外,文化局更將依據公共藝術法,日後興建的公共工程,提撥百分之一的經費,設立公共藝術品。 墾丁風鈴季從元月15日在墾丁夏堤邑沙灘舉行,不但吸引許多人潮,更在園區紀念品區推出6種「愛心風鈴」,昨天由文化局長徐芬春、社會局長涂怡娟共同向外界推荐,其中最討喜的是屏縣自閉症協進會推出的「愛的進行式」,為一隻母雞帶著六隻小雞的陶製作品,由老師、家長不厭其煩與自閉兒童溝通、協調,才得以完成,此外,由九重葛女性藝術協會創作的「微光鈴影」,則由樹脂土捏塑成的蓮霧風鈴,價格從280-350元。 文化局長徐芬春指出,墾丁風鈴季雖然已舉行4年,但由於在墾丁並沒有大型的固定場所,可以讓文化局放置上百個搜藏的國內外風鈴,目前文化局看中位於屏市民生路的舊派出所,該處面積大約有60坪,屬警局土地但已荒廢多年,警方原則上願意借給文化局、社會局,目前正邀請專家進行該建築物的安全鑑定,如果該建築物非危險建築還能使用,將花費400萬元進行整建,未來展示風鈴季所收藏的各種風鈴,並展售屏縣其他的相關觀光產品。 徐芬春表示,為了加強落實政府公布的「公共藝術法」,將在近日邀集各公民營機關研討、宣導,為打造美麗城市,政府希望日後每一件公共工程,都能提供百分之一的經費,設立建造公告藝術品,目前正在興建中的高雄區農改場以及剛完工的國稅局屏東辦事處,都已向文化局提出設立公共藝術的申請,希望籍著推動這些法令,讓屏東縣的公共建設能更有藝術風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