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延役? 李遠哲槓上政院
2005/01/11
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認為減輕二氧化碳排放量,核電廠除役時間有必要延後,外傳台電核能部門已協同原子能委員會辦理核能電廠使用年限延長計畫,三座核能電廠服役年限將由40年延長到60年,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昨天表示,並非事實,行政院與朝野各界追求非核家園的終極目標,並沒有改變。 李遠哲日前表示,世界各國為減輕二氧化碳排放量,因為沒有其他選擇,核電廠還是必要之惡,國內現有的核電廠除役時間應該延後而非提早,正在興建的核四蓋好後也該妥善利用。 台電昨天也表示,能源配置將配合政策來執行,對於核電廠何時除役,目前政府還沒有任何回應。 陳其邁指出,現今氣候變遷已經成為全世界最重要環境課題,為達成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溫室氣體減量排放的目的,各國仍有一段相當大的減量需要努力,台灣雖然並非聯合國會員,但仍然願意善盡溫室氣體減量的責任,行政院長游錫堃已責成「氣候變遷暨京都議定書因應小組」加速推動。 國內三座核電廠的六部機組都已經運轉超過20年,距離核電廠商轉年限40年已經過半,最早的核一廠是在67年底運轉,最慢商轉的核三廠,機組使用也超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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