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投訴 通緝犯投羅網
2009/11/15
男子李明信昨天酒後跑到樹林派出所投訴,說一家電子遊藝場不讓他進門消費,要求員警前往取締,被警方查出他是詐欺通緝犯,當場逮捕,他酒醒後對自己自投羅網表示懊惱。 警方說,李明信(33歲)10月26日因詐欺案被雲林地檢署通緝,昨天下午2時竟怒氣沖沖跑到樹林派出所,大聲說「我要投訴」,說他到派出所旁一家有照電子遊藝場消費,卻被店家攔下要求檢查身分證。 李明信認為他已成年,店家要求查驗身分證行為不合理,且有侵犯人隱私之嫌,因此要求警方出面替他主持公道,警方在查驗他的身分時,才發現他是詐欺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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