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啟
2009/10/22
本報昨天A8版刊登「新聞自由指數 台灣排名36跌至59」報導,公共電視基金會來函表示,曾於去年十二月十日發表中英文聲明,強調公視必須堅持公視法所保障之獨立自主,並未指稱國民黨對中央廣播電台及中央社施壓等陳述。本報敘述有誤,特此向公共電視基金會及讀者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