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編班法源 立院昨未通過
2004/06/12
立法院昨天原訂審議國民教育法修正案,確立常態編班法源,卻因部分國民黨立委一度撤簽,而無法在本會期審議過關。對此,民間教改團體發布連署聲明,呼籲全國8成以上實施能力分班的國中,應落實常態編班,才能因材施教,免得教育資源分配不公,弱勢學生根本得不到照顧,各政黨立委不能漠視學生的基本受教權,必須儘速推動常態編班法制化。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十餘個教育團體,昨天發布連署聲明呼籲,各政黨政治人物不能再忽視,「目前國中能力分班造成教育資源分配不公,令弱勢學生得不到妥善的照顧,所謂的『義務教育』竟成了『不義的教育』,各位何忍袖手旁觀?」 民間團體聲明指出,清華大學教授謝小芩花費十年追蹤學生畢業後的發展,發現在目前國中校園所存在的智育成績能力分班下,前段班和後段班學生的成績差距,實際上會隨時間日益擴大,直接影響學生日後是否提前就業、有否機會接受高等教育;況且最近中研院在調查我國中學生學習成就後亦指出,前段班學生憂鬱程度較高,學習成就與興趣雙雙偏低,根本不符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與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