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台 太投機?
2009/07/06
高雄市有線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今年規定季繳、半年繳、年繳的收視戶,可享優惠,但有線電視業者多寄給收視戶2個月為期的繳費單,市府新聞處曾促業者改善,但最近仍有收視戶發現這個狀況。新聞處長許銘春對此有所說明。 高雄市苓雅區張先生:最近接到第四台的帳單,本來3個月繳一次的收視費,改為2個月,我本來只是認為2個月繳一次不太方便,3個月比較好,後來聽鄰居說,才知道3個月或半年繳的話有優惠,2個月就沒有,已有鄰居到第四台公司請對方改過了,我不知道有這種優惠,沒有去講,第四台就用2個月計,第四台是不是太投機了?市府相關單位是不是該管一下? 新聞處長許銘春答覆:已經跟第四台業者說過不可以這樣做,如果再發生此情形,明年的費率審查時,費率委員會可能會多一些考量;這件事也交由消保官處理。 收視戶季繳、半年繳、年繳,也是給業者方便,不用每一、二個月就寄一次繳費通知,業者給收視戶一些優惠,也是合理。
相關文章
第四台避折扣?季繳改雙月繳
有線電視想漲 恐難如願
吉元信和訴願 政院駁回有線電視費率 維持原議
高市公告有線電視收費標準
明年有線電視費率 上限500元
有線電視費 明年不漲
明年有線電視費率 不變
文化局長、新聞處長 上任
有線電視費率 調為每月580元
有線電視費率 昨開審查會
北市擬開公聽會月費不排除壓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