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癌標靶藥物 納入健保給付
2009/02/18
健保局2月起核准淋巴癌的標靶藥物用在後續的維持性治療上,醫師表示,一個療程如果自費約須50萬元,減輕患者不少負擔,同時也減少再復發的機率。 奇美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陳威宇表示,淋巴癌是少數有治癒機會的癌症,在標靶藥物問市後治療效果更有增進;據研究傳統化學治療合併使用標靶藥物治療,約可增加15%的完全緩解率,第一、第二期患者的5年存活率可有八到九成,第三、第四期患者的5年存活率也有三到五成。 他指出,有些患者在治療緩解後多年會再次復發,須要定期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