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測准考證 24日寄發
2008/12/23
98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24日寄發,大考中心昨天提醒考生注意,若到29日仍未收到,集體報名者可洽代辦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者向大考中心反映。 考生收到准考證後,應確認姓名、身分證字號、性別、考區及相片等5欄資料,如與報名時填的資料不同,應於98年1月2日前向大考中心更正重製。 大考中心請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證,且不要書寫其他文字、數字或符號,以免違反試場規則;如考前毀損或遺失,應於考試當天攜帶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及2吋相片一張,向各考(分)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學測試場分配表及詳細地點與開放查看試場時間,98年1月9日公布,並刊登該中心網站:www.ceec.edu.tw/,並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02)23643677,考生可多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