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禧大溪別館 營業延到明年
2008/10/22
原訂本月底熄燈的鴻禧大溪別館可望延後,因台北地方法院以「鴻禧管理律師作業程序有瑕疵,別館不能說關就關,應有緩衝期」,要求鴻禧員工及破產管理委員會在11月召開會議,如果無法取得繼續經營的共識,最快也要明年1月底才能結束營業。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劉台安本月16日審理鴻禧大溪別館破產債權人審查庭,認為債權人委託3名管理人負責,卻只有1名管理人委託律師簽字,要求鴻禧大溪別館10月底開門,債權人處理程序不合法,宣布時間太突然,讓鴻禧121名員工措手不及,要求員工代表、管理人應在11月底前再度召開協調會議,屆時如果債權人委託的管理人均決議「不再營業」,鴻禧大溪別館才會在明年1月底走入歷史。 員工獲悉可以暫時營業到明年1月底後都很開心,表示會努力讓鴻禧繼續營業,也因之前接到新訂單,員工也「拜託老客戶捧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