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巡防艦長 宜檢將發傳票
2008/06/16
日本海上保安廳PL一二三巡防艦在我釣魚台領海撞沉台北縣籍聯合號海釣船,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昨天依傷害、業務過失傷害及毀損船艦等三罪嫌,將日艦艦長堤信行函送宜蘭地檢署調查偵辦。 本案是我國海岸巡防署在八十九年元月成立八年多來,首次移請司法機關偵辦在釣魚台海域違法的日本船艦公務人員,對長久來釣魚台主權的爭論具有宣示意義。 宜蘭地檢署也將發出傳票通知堤信行出庭應訊,若無故不到,將對他發出拘票並發布通緝。 宜蘭地檢署指出,如果被告傳喚未到,檢方會透過法務部、外交部,甚至到日本拘提,或許拘提不到,不過該有的程序一定要完成。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吳慧蘭說,日艦艦長堤信行涉及「毀壞船艦罪」是公訴罪,宜蘭地檢署依管轄權主動偵辦;不過,因不知道他的年籍等資料,因此暫列他字案。地檢署將透過外交部調查,再寄發傳票。 海洋總局指出,聯合號遭撞沉,船長何鴻義及洪姓、吳姓、田姓釣客等人多處受傷,調查認定日本海上保安廳第十管區海上保安本部PL一二三巡防艦船長堤信行,無視依航行經驗可預見該艦撞擊「聯合號」海釣船,導致該船毀損及船員受到傷害「犯行洵堪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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