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佈腸病毒 1班2病例 不停課 罰!
2008/06/13
腸病毒疫情持續蔓延,「腸病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天公告強制停課標準,國小低年級、幼稚園跟托兒所,只要一周內同一班級有兩名幼童疑似感染腸病毒,該班級就要停課十天。 另外,昨天又新增兩名腸病毒重症病例,累計總病例數為一百八十三例,其中六人死亡。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建議,學校最好能幫學生量體溫,若發現有幼童發燒逾攝氏卅八點五度,就要請家長帶小朋友就醫,並回家休息。 周志浩說,過去各地腸病毒停課規範以各縣市公告為準,而且僅是建議,沒有強制規定,隨著腸病毒疫情不斷攀升,疾管局昨天發文各縣市政府,告知強制停課標準,只要國小一、二年級,以及幼稚園、托兒所一個班級在一周內,有兩名病童經醫師診斷疑似感染手足口症、←疹性咽峽炎等腸病毒症狀,該班就要停課十天,不再像過去僅籠統建議停課一到兩周。 周志浩說,如果有學校隱瞞疫情,未按規定停課,地方衛生局可依傳染病防法第卅七條,處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罰鍰,一旦地方衛生局要求停課,學校卻拒絕停課,可以處新台幣六萬元到卅萬元罰鍰。 根據疾管局統計,目前有九十六個班級因為腸病毒疫情停課中,今年至今,累計停課班數為四百四十九個班級。疫情吃緊的縣市裡,也開始湧進家長「檢舉電話」,抱怨有病童繼續上課。 周志浩建議,病童家長應該尊重別的小朋友的健康權益,不要讓生病的孩子到學校,另外,老師也要多留意,若發現有小朋友發燒超過攝氏卅八點五度、手掌、腳掌出現小疹子或小水泡時,就要主動建議家長帶去就醫,並回家休息。 周志浩說,衛生單位會先宣導、觀察,若家長刻意隱瞞小孩感染腸病毒的事實,繼續讓病童到學校上課,會考慮援引傳染病防治法加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