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鎮小火車 只待申請就上路
2008/04/29
集集鎮公所推動環鎮小火車,一度因為法令不許可,一直受困停擺在軌道上;昨天交通部官員會同學者與立法委員林明溱等勘察後,強調目前鐵路法已修正為容許縣政府自設鐵路,只要提出申請,可以協助解套上路。 集集鎮長莊瑞麟告訴交通部路政司、交通研究所等人員,鎮公所在8年前闢設環鎮小火車,先開闢1.3公里長;因為交通部未同意上路,所以只能停放在鐵道上,等待交通部點頭。 交通部人員指出,95年間修正鐵路法,縣市政府可以自營鐵道,而目前有關輕軌的法令規定尚不齊備,所以不適合設輕便軌道;而環鎮小火車闢有平交道、鐵軌及火車頭,可以縣政府或鎮公所名義設置。 交通部官員並表示,既有的環鎮小火車未經申請,當然不可逕行上路;建議鎮公所快整修小火車及軌道等,並正式提出申請,才能據以核可。莊瑞麟希望交通部補助後續建設經費,如果通過,考慮採取BOT委外經營。